(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14日,吉林省“服务企业月”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召开,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志林表示: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全力助企纾困,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我省“顶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共为经营主体减负711亿元。今年,省级财政将更加注重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结合“服务企业月”活动,持续助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纾困发展。
一是继续顶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国家已经明确延续和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共有8项。省级财政将更加注重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力度,切实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延续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至2024年末;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按1%执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统一降低50%。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措施,确保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今年继续将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到40%的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到年底,并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同时,抓紧研究制定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交易规则,统一入驻条件和标准,推动实现“一地注册、货卖全省”。
三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营造公平发展氛围。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省级财政将继续对各类经营主体保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同时,以搭建“支持‘专精特新’减税降费政策直通车”为抓手,畅通全省税费优惠政策传导体系,确保企业更快更好享受到政策红利。
四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创新发展。2023年省级财政筹措安排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共12.7亿元,主要用于推动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带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加创新活力。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昕 罗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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