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本轮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34场新闻发布会。省就业服务局副局长王术国表示,为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人社部门注重发挥社会保险多元功能,采取“降、缓、返”等措施,切实降低和缓解企业成本压力。
一是降低费率。2022年,我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个人:0.3%,单位:0.7%)的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二是实施缓缴。对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市县的企业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政策。执行此项政策的市县,由当地政府报批后公告。本地区封闭管理结束的次月,企业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补缴缓缴期养老保险费时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其间,免收滞纳金。
三是援企返还。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待国家政策明确后,我们将顶格落实国家稳岗返还比例要求,最高提高至90%。采取“免申即享”方式,通过数据比对,确定返还企业,直接返还到账,不用企业申请。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文 罗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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