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流捕捞鱼类的行为在农村比较常见,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却是过去长时间内没有的,2020至2021年间,吉林永吉地区陆续出现四起类似案件。
永吉县法学会、县检察院注意到宣传工作存在缺环,即仅仅从行政机关的角度进行宣传,对违法甚至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宣传不够,导致违法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基于此,在永吉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县法学会、县检察院启动了“法治进乡村”大巡讲活动,先后深入开发区巴虎村、岔路河镇,通过举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暨法治宣传教育大会的形式,拉开了首轮法治巡讲大幕,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大会分别在巴虎村村委会和岔路河镇政府举行,参加大会的有政府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被不起诉人合计30余人。在会上,办案检察官对此前办理的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了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并就认定的案件罪名、不起诉的种类、不起诉理由和法律后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进行了讲解。随后又向与会人员讲解了农村常见犯罪特别是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种类和主要特点,深度开展了以案普法,促进提升了群众法律意识。
与会村民代表有的说:知道不允许私自捕捞水产品,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还有的人说不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意识太淡薄。村民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宣传多一点就好了,今天的案例都是身边人身边事,要是能多开展这样的宣传,类似的犯罪就不会发生了。与会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希望能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合作,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宣传效果和力度,同时希望能够在宣传资料方面给予更多帮助。被不起诉人均表示感谢相关部门的温情处理,一定会竭尽全力开展环境资源修复工作,并在今后遵纪守法、以自身教训作为反面教材向身边的人进行法治宣传,努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永吉县积极探索对相关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后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拓展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范围,另一方面通过宣传切实减少相关案件的发案率,真正实现社会综合治理,节约司法资源。三是通过相关的宣传教育让涉案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并切实为环境修复作出努力,以实际行动表达悔罪态度。两个乡镇的宣传活动仅是开始,之后会对农村易发多发的涉环境资源案件进行类似的宣传普法活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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