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安琪)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项目工期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通知》,对新开工商品房项目基础施工合理工期、现浇混凝土结构进度等方面作出规范。该通知将于今年5月1日起在苏州市范围内正式执行。
据了解,当前我市部分商品房建筑工程项目存在赶工期、忽视质量安全管理的现象。该项通知就是为了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工期管理,有序推进工程建设,保障质量安全。根据通知内容,共一层地下室的商品房建筑基础施工合理工期为80天,主体结构施工现浇混凝土结构7天/层。
在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时,按照预售商品房工程节点进度要求,施工累计时间(监理总监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申请预售之日止)需要达到规定的合理工期天数方可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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